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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开发处文件

吉电职院科技发[2023] 2号



关于发布2023年度吉林省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和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现予发布《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我院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要求详见附件。

一、立项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吉

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二次全会明确的重点任务,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基金的引导作用,紧密结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有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社科力量。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分为8类,分别是: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

相关要求

1、网站填报要求:申报此项目的负责人需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科技开发处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所填内容要一致。

2、申报类别及数量要求:申报人只能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类别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人员要求: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含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结项的,下同),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限。为鼓励全省知名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对项目申报人不做年龄限制。

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材料要求:申报此项目的负责人应按照文件要求上交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将电子版材料传给科技开发处包丽明老师,QQ:123928825。

5、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包丽明,电话:15843217856



                                           科技开发处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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