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学术作用,推动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现组织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遴选工作,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相关说明:
一、标准条件
(一)推荐人选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
2.在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在相关学科方向研究上有重要学术成果,是省内公认、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或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专家;
3.长期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学风严谨,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愿意履行学科专家的工作职责;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社会科学事业,具有强烈的科研素养和科研精神,具备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学科专家能力;
5.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高等院校推荐人选需满足下列条件三条以上: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
2.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学科带头人或者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5.科研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1.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见附件1),由推荐人选填写《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学科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其电子版材料在2020年10月12日交给教科研处包丽明老师。
2.联系人:包丽明,电话:6342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