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详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评审优先立项含有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的实证性、实验性或实践性的课题,纯理论分析课题一般不予立项(政策分析类课题除外)。
(二)每项课题仅限报1名负责人,截止2021年3月20日尚有高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新课题。
二、材料要求
请在2021年3月22日下班前将《课题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由各部门统一(“XX院”为压缩文件名)发往邮箱E-mail:10144870@QQ.com。
相关咨询电话:63426635